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六部门印发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国调办环保[2013]15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16年4月5日至6月24日,我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对2015年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河南、湖北和陕西三省人民政府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的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依据《考核办法》的规定,予以公告。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