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临清段建设期间需大量征地,然而,在看似分工明确、秩序严谨的征地工作中,一群“硕鼠”将国家发放的征地补偿款视为一块“唐僧肉”。在此次征地过程中,一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人大主任、会计等相互勾结组成“腐败搭档”,“抱团”虚报征地面积,套取征地补偿款36万余元。而该起腐败窝案竟是由一名村支书的落网牵引而出。后经临清市法院审理,依法将这一窝“硕鼠”判刑。
村支书落网牵出一乡镇干部
2012年7月,临清市检察院对一乡镇南水北调补偿款发放情况初查时,发现一村有虚报工程永久占地面积,套取补偿款情况,遂讯问村干部白军。白军交代,他以王武荣名义虚报7.67亩永久占地,套取257712元补偿款,以个人名义虚报16.13亩青苗补偿款面积,套取14355.7元补偿款。占地补偿款分两次给镇水利站副站长兼财所预算外会计、经管站出纳会计何才53000元,青苗补偿给其1800元。
2011年5月,白军上报村永久占地面积时,何才说:“给你多打2亩多地,多给我两个钱,剩下的给你村上。”“他分管镇南水北调资金和镇林场地亩数,有职务便利。”白军回村后和其余村干部商议,没人有异议,算同意。一天后,白军对何才说:“这个事定了,按你说的办,到时给你钱。”
2011年6月永久占地补偿款下发后,白军到镇里办事,何才主动找到他,索要46000元。还提供了一个王庆禄的账号,让把钱打到上面。9月份,第二次永久占地补偿款下发后,何才又主动找到白军要钱。“我前后三次给何才共计54800元。”白军说,之前讯问时他没说,是想自己承担,现在他感觉冤就交代了。
八次审讯才“坦白”贪污事实
检察院根据白军提供的线索,立即到该镇信用社依法调取王庆禄账号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21日历史交易明细及存款凭证,除白军转入的53000元外,还有2011年5月31日李平转入23600元,2011年7月21日田岭存入292774.4元。
2012年9月11日,经四次讯问,何才拒不交代贪污田岭及李平钱款犯罪事实。仅供述收到白军交回的补偿款。并辩解系领导安排他做账外账用于南水北调指挥因公支出。
随后,检察院人员做了大量侦查,掌握证据后,又对其进行四次审讯,第四、五次审讯时供述了53700元事实,该款项已做账其不认为是犯罪,第六次供述23600元事实,第7次供述297391.7元事实,对这两笔款项均承认犯罪事实。
何才交代,他分批陆续把钱从王庆禄卡上取出,没入镇上的账,据为己有。“我贪污的这些钱,镇上其他人都不知道,我也没给他们汇报。当时昏了头,想着钱是兑付给农户的,借工作之便,犯了大错误。我想沾点国家的光,因为这个贪心促成错事。”何才交代。
镇干部“抱团”套骗征地补偿
何才交代犯罪事实后,检察院一边以涉嫌贪污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一边加大办案力度。2012年10月23日何才迫于心理压力在临清看守所交代,其在镇人大主任及南水北调工程镇领导小组组长白彪安排下,伙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群山、副镇长许龙贪污南水北调资金事实。
2011年5月,白彪和何才向王群山汇报工作时,提出从南水北调工程占镇林场补偿资金中套取资金想法。三人商议后,何才具体负责。他采用编制土地报表数字办法,虚报被征占土地套取被占资金。“这是按白彪安排范围编制的。”何才交代,有套取款项想法时,白彪说约控制在二三十万,让他看着办。
何才交代,2011年三四月份,在兑付大蒜青苗补偿款过程中,他以村民薛水名义虚报5.9亩,钱发下后,将23600元转到王庆禄卡上。2011年四五月份,他把镇林场8.85亩地划到田岭户上,下拨补偿款后,他把占地补偿款297391.7元分两次划到王庆禄卡上。
何才交代说,套取补偿款到位后,给了王群山100000元,给了人大主任白彪140000元,给了副镇长许龙40000元,剩余的40991.70元他个人占有。
检察院查南水北调案件时,何才寝食难安,他给白彪打电话说:“镇上两个村庄出事了,我们从镇林场套取的钱怎么办?”“知道这事了,我和王群山对对头看怎么办?”白彪说。结果何才还没听到白彪回信就被羁押了。
担心事发曾补办假手续退赃
2012年五六月份,临清检察院查该镇案子期间,王群山把何才、白彪召集到一起,问他俩到有多大经济问题,如果有就抓紧退赃。何才说,套取南水北调工程资金总额为297000元,当问及去向时,何才不说,后经多次询问,白彪承认个人私分80000元。
“我让白彪回去抓紧退赃,10月的一天,他把八万元现金给我。后来我问许龙是否私分,他说没有。”审讯时王群山交代,为保护干部,他在家中拿出217000,一共凑了297000元准备退赃。
2012年7月,河南堂村出事,但黄庄的事还未出,白彪和何才向王群山汇报:“在黄庄制了点南水北调补偿款,一直说给解决点办公费用,你帮着给处理处理,检察院正在查事,查得很紧,黄庄这个钱得抓紧处理。”
王群山说:“这个费用早就该解决了,牵扯处理黄庄这个事,都给你们处理了吧。” 白彪和何才各拿一部分单子,各签各的经手,最后由王群山签字,签的都是离开镇上之前的时间,签完后白彪把单子给了何才。
伴随着案情越来越明朗,10月份的一天,王群山给镇上书记打电话,向他说明私分套取南水北调资金297000元情况,并表明凑齐了想退给镇政府。在该镇党委书记同意之后,当天快下班时,王群山来到镇政府将钱交给镇财所会计,会计将钱清点好放进保险柜。在回去路上,他给镇书记打电话说,把钱已经退了,他有机会就向市委及市检察院领导反映一下这个情况。
“腐败搭档”最终均被判刑
伴随镇干部抱团套取国家征地补助款案情的逐步侦破,白彪、王群山、许龙在2013年4月13日,相继到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分别交代在镇上工作期间,伙同犯罪嫌疑人何才贪污国家南水北调资金的事实。
临清人民法院庭审后认为,白彪、何才、王群山、许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土地征用补偿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白彪、王群山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惩处;被告人何才、许龙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白彪、王群山、许龙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均可减轻处罚。案发后,四被告人积极退还部分赃款,且认罪态度较好,均可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决被告人白彪有期徒刑九年;被告王群山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何才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被告许龙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现在判决书已生效,4名犯罪嫌疑人正在监狱服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齐鲁晚报 2014年8月29日 作者:孟凡萧 王希玉 王雪鹏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