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南水北调东、中线水源区及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参与编制并负责协调监督实施南水北调东、中线治污环保及水土保持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参与审核南水北调治污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参与编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指导实施;
(五)监督管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六)参与协调南水北调工程调水区及受水区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七)承担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处室
(一)东线环境保护处。
1、研究拟订南水北调东线治污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治污环保工作;
3、参与审核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监督管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项目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5、参与协调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及受水区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南水北调东线水污染治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技术研究工作;
7、协调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应急和污染事件查处工作;
8、参与协调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方案编制和指导实施;
9、承担司务工作及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线环境保护处。
1、研究拟订南水北调中线治污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及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参与编制并负责协调监督实施南水北调中线治污环保和水土保持规划和年度计划;
4、参与审核南水北调中线治污环保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5、参与编制中线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指导实施;
6、监督管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7、参与协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区及受水区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8、承担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协调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及沿线水质安全应急和污染事件查处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及沿线治污环保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技术研究工作;
11、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环境保护司行政编制9名,其中司长1名,副司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
1、东线环境保护处,3名,其中处长、副处长各1名;
2、中线环境保护处,3名,其中处长、副处长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