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2年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配合审计署即将开展的审计工作,南水北调办决定自2月上旬至4月底在南水北调系统开展工程建设资金和征地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本次自查工作,南水北调办要求:一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指定部门和人员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自查工作。二是自查要覆盖银行账户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资金支付、价款结算、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等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要按照资金走向,自查到资金使用的最终单位。三是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争取自查工作结束时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发现的资金管理薄弱环节,要健全和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