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护体系工程新增项目标识标志施工标,已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国调办建管【2017】44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水北调山东段韩庄泵站、二级坝泵站、邓楼泵站、八里湾泵站、大屯水库、双王城水库、聊城管理局闸站、德州管理局闸站标志标识牌制作、运输、安装及后期服务等。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其他工程标: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护体系工程新增项目标识标志施工标
标段内容:
南水北调山东段韩庄泵站、二级坝泵站、邓楼泵站、八里湾泵站、大屯水库、双王城水库、聊城管理局闸站、德州管理局闸站标志标识牌制作、运输、安装及后期服务。
资格审查项:
1.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营业执照副本、6.授权代表身份证、7.类似业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标识牌、广告牌、标牌设计制作、图文设计制作、灯箱等其中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标志标识牌、展板制作及安装项目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或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本项目准备阶段曾被招标人聘用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被聘用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南水北调》、《山东南水北调》、《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 6 月 22 日--2017年 6 月 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蔡家宏 范万新
联系电话:0531-81932804 0531-86960859
招标代理: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雪洁
联系电话:0531-55655240
网 址:www.sdpuhua.com
邮 箱:puhuazb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