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全国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经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请问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企业是否符合“预审文件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其中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要求?
答: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只是合伙企业的一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符合本条款要求。
2. 预审文件6.1(4)(A)企业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类似审计经历界定时间点,是指在近三年内(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还是指合同实施时间?如果指合同实施时间,证明文件可否为《审计报告》等类似工程成果?
答:类似审计经历界定时间点是以企业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内合同履行完毕时间,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审计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 如何理解预审文件6.1(4)(C):企业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合同履约率?
答:预审文件所指合同履约率是指企业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已完成合同情况,凡因乙方原因发生诉讼、纠纷、解约等情况均视为履约不到位,投标申请人需如实申报合同情况。
4.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P14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分标准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各类注册师人数占总员工数比例80%(含80%)以上的10分,比例50%-80%(含50%)得5分。是否可以调整为按注册人数计分?
答:经请示业主,为更能体现评分的客观合理性,此打分项调整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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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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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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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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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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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
资源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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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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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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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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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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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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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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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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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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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注册师人数占总员工数比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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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注册师人数占总员工数比例(%)*10分,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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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预设文件P24,资格预审表式二中的公司注册师数量。因有些人员一人有多个注册证,注册师数量是指一人只能算一个证的数量,还是一人可算多个证的数量?
答:一人多个证书的情况按1人数计算。
6、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分公司的员工是否计算内?
答:员工是指与投标申请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分公司的员工(指与投标申请人或投标申请人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人数计算在内。
7、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分数和签署8.1投标申请人编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完全为正本的复印件,当正副本内容有不同时,以正本为准”。请问副本是指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吗?副本是否需加盖公章?
答:副本指正本内容的复印件,副本需单独签字盖章。
8、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11.联合体11.2(1)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需如同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一样提交符合要求的资审全套文件”,请问联合体是否需要分单位做两册申请文件,还是可以合成一册申请文件包含联合体双方的全套资料?
答:两种方式都可以。
9、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五、附表3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分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表中“各类注册师人数占总员工比例”是指联合体双方注册合计数占联合体双方员工合计数的比例?还是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计算注册师占比数?
答: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计算。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三、评审各阶段内容的界定4.详细评审规定执行:联合体申请人的审查因素的指标考核,首先分别考核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指标,在此基础上,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个成员的分工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折算各个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考核结果。
10、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表式四“近三年来审计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是否可扩充“备注”栏?
答:可以。
11、资格预设文件P24,资格预审表式二中的公司注册师数量(后附相关注册证书)。注册会计师人数较多时,是否可以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系统中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截图?
答:如投标申请人注册类人员证书较多时,提倡将多个注册证书缩印至A4纸张一页,以及A4纸张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其中注册会计师人数较多时,可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截图及其他可证明材料。
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