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4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温家宝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曾培炎、回良玉出席会议。 新华社记者鞠鹏 摄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温家宝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兴建南水北调工程,对国民经济全局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努力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成世界一流工程。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曾培炎、回良玉出席会议。
温家宝指出,兴建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一工程兴建,将有利于改变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局面,有利于逐步改善受水区生态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他说,经过几十年规划设计、科学论证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已经中央批准,东线标志性工程去年底已开工。为了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国务院成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领导。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中线工程、东线工程将全面开工。
温家宝强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原则办事。一要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始终把节水、治污放在首位。二要严格执行规划,坚持质量第一,高标准、高效率地搞好工程建设。三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良好的筹资、管理、运营机制,把调水工程建设与改革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结合起来,把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同改革排污收费机制结合起来。四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都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完善论证决策的各项制度。
温家宝对做好当前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第二,加强前期工作。加快研究制订工程建设的筹资、移民、节水、治污、水资源保护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要把解决京津冀地区应急供水问题摆到突出位置。第三,健全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工程建设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会议听取了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办公室提出的计划新开工项目,包括中线石家庄至北京团城湖段、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和穿黄工程、东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八个项目,要求加快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会议还研究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若干重要问题。
(来源:新华网 20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