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湖北省十堰市南水北调办获悉,十堰市首次针对全市10个县(市、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正式出炉,该指标体系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的依据。
根据《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十堰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十堰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门协作机制方案》。
《十堰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的依据,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度等7类一级指标、48项二级指标。《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5年考核的依据,包括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结果、公众满意度、生态环境事件等5类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门协作机制方案》明确了部门协作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16家市直单位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评价考核工作有关问题。
(来源:南水北调报 2018年2月5日 作者 李文财)